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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账本“晒出”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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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企业账本“晒出”诚信

本报记者 鲍亮亮

年度报告公示取代年检制度

“2013年度内资企业年报公示率94.62%,个体工商户99.52%,外资企业年报率100%;2014年度,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为93.14%、99.68%、100%和98.73%。 ”最近天长市公布了当地的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情况。

据天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纬东介绍,从去年10月起到今年6月30日止,各类市场主体必须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2013和2014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查询。“这增加了企业透明度,让骗子公司无处遁形。 ”

用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取代过去的年检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来自省工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省共有175.05万市场主体完成了2013年度年报公示,年报公示率达92.54%,共有215.58万市场主体完成了2014年度的年报公示,年报公示率达92.70%。根据工商总局通报,我省2013年度企业年报率全国排名第11名,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全国排名第9名,各项指标均超过全国水平。

建立完善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系统,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是今年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去年10月1日,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上线运行并与全国联网,截至今年6月30日,该公示系统访问量达4.6亿人次,日均访问约94.5万人次,系统运行平稳良好。

7.12万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6月30日前未年报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这些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信用贷款、政府项目支持、授予荣誉称号等多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目前,全省已经有7.12万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社会公众可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

“虽然在截止日之后企业仍然可以进行年报,也可以从经营异常名录中除名,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会 ‘终生’存在于企业的信用档案中。”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全面推进信息公示,也为了企业健康发展,省工商局早在今年4月份对16个市和2个省直管县开展了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督查检查行动。 “从督查中反映的问题来看,年报公示进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是部分企业对国家政策的了解不够,还有一些企业存在等待心理。 ”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年报公示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一环。针对存在的各种困难,工商部门制定了具体的方案。“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组织各类市场主体学习年度报告的操作方式方法和相关规定。”陈纬东说,每个片区的市场监管人员都携带年度报告戳记,在营业执照左下方加盖年度报告戳记,告知经营户应在每年的规定时间进行年度报告。“特别是对农村边远地区、老年经营者、文化层次低、不具备网上年报条件的个体经营户,以各基层所统一组织到所、到指定经营户、或上门帮办等方式开展年报工作。 ”

相关配套建设仍需要完善

市场主体的年度报告是一项新生事物,在实施中也暴露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配套建设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比如,“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尚需要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信息化建设滞后对改革制约比较明显等。

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较弱。记者了解到,在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整合后,大部分市场监管所由原工商执法人员组成,人员没有明显增加,却承担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门的职能,人员力量严重不足的现象比较普遍,很难适应属地监管和改革工作的需要。

为促进部门间信息互联机制建设,今年3月份,省工商局联合省粮食局印发意见,明确要求各级粮食部门要与安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数据对接,及时公示、传送相关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 4月份,省工商局与省农委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对处于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状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各级示范评定、财政扶持项目申报和相关招投标环节进行惩戒。

“我们将全面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在做好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研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确保信息抽查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同时积极推进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信息推送机制、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和信用信息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发表时间:[ 2015/8/21 9: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