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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今年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将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为完善汕头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市旅游局出台《2018年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计划》(见附件)。工作计划中提出,“坚持宽进严管相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惩戒等措施,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引导相关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这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逐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汕头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旅游市场综合监管

    工作计划的通知

    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和上级旅游部门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市旅游市场持续稳定有序,结合我市旅游市场和各成员单位工作实际,我办制定了《2018年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计划》,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汕头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附件

2018年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和上级旅游部门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精神,完善我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旅游市场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权责明确、执法规范、监督有力、保障有效”的总体要求,统筹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和市场秩序建设,研究解决旅游市场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落实各职能部门管理责任,督促旅游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面提升旅游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形成合力,做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根据《广东省旅游局转发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落实旅游市场监管主体责任和加强冬季热点旅游线路综合整治的通知》(粤旅管〔2018〕12号),全市各级旅游部门要联合发改、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主要是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对“黑社”“黑导”“黑车”开展有针对性的打击,整治虚假宣传,严厉打击欺骗、诱导、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清理“不合理低价游”线路产品。清理、查处、关闭一批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发布“不合理低价游”信息的旅游网站和广告;整治旅行社分支机构及旅游合同。重点整治旅行社分支机构经营资质、备案、收客转客等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旅行社不按规定签订旅游合同,签订合同不规范,擅自变更行程,不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做好旅游市场秩序的日常监管工作

    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和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将市场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宽进严管相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惩戒等措施,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引导相关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开展市场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氛围,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三)抓好节日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工作

    在重大节假日来临前和节假日期间,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节日旅游市场进行联合检查。各成员单位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对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受理节日旅游投诉,确保节日旅游市场秩序良好。

(四)开展旅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按照“政府属地监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对涉旅经营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旅游景区(点)的易发地质灾害,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安全,旅游住宿和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水上旅游安全、旅游接待用餐的食品安全等,确保隐患发现及时,整改措施到位。

(五)做好旅游应急管理工作

    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旅游应急管理工作。在灾害性天气、次生灾害、疫情等可能危及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时,要通过网络、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向游客和涉旅经营单位发出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落实值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完善相关预案,一旦发生涉旅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抢险和处置,做好善后工作。

三、时间安排

    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尽职尽责,落实监督措施。要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时段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执法以随机抽查为主,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定向和不定向抽查旅游及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执法分重点时段执法、重点活动执法和重点对象执法三部分。

(一)针对重点时段执法

1.春节节假日旅游执法工作:1月份和2月初;

2.暑期和旺季旅游执法活动:7月份和8月份;

3.国庆节假日旅游执法工作:9月份和10月初。

(二)针对重点活动执法

1.“旅游服务质量月”活动期间旅游执法工作:9月份;

2.“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综合整治”旅游执法工作:8月份至12月份;

3.根据省旅游局、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阶段性旅游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三)针对重点对象执法

    根据旅游消费者投诉、旅游市场检查等情况,对旅游消费者投诉集中、行业反映强烈的企业,在整治行动中被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以及已被纳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的企业和个人,加强重点整治力度,同时针对反映问题较多的地区旅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督查。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和管理,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1.提高旅游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文明经营意识。要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契机,结合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在旅游经营及相关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中开展“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旅游行业文明服务、品质服务理念。

2.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引导游客文明出行;各成员单位要将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和创文强管相结合,通过加大对旅游活动所涉及的交通、住宿、用餐、游览、娱乐、购物等场所的宣传和管理,将文明旅游贯穿旅游活动始终。

3.把好出境游“六关”。旅游、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入境边防检查、公安、外事侨务、交通等部门,共同把好“护照关、组团关、出境关、交通关、落地关、行程关”,根据各自职能,制定相关措施,全面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

(二)要科学制订计划,严格执行落实

    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订工作计划,细化阶段性检查工作计划,紧扣服务质量提升、游客满意度提升、诚信经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突出主题,加强计划的落实,确保执法工作计划的严肃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修订检查工作计划,确保阶段检查工作有效开展。通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与沟通协调,畅通信息交流,形成执法合力,全面扎实推进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开展。

(三)畅通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各成员单位在依照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调处理的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方便游客和社会组织及时反映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问题,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发动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和旅游志愿者对旅游各个环节开展监督,对媒体和公众曝光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问题立查立改,形成以社会监督促进旅游服务水平提升的良性机制。

 

汕头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印发

发表时间:[ 2018/4/16 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