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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欠薪严重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近日,省人社厅牵头召开省级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部门间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我省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各项工作措施。会议提出要加强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并在2018年春节前公布一批欠薪严重的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随着元旦、春节临近,拖欠工资问题进入高发多发期。会议部署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否遵守最低工资规定以及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
12部门联合打击欠薪行为 欠薪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
据相关媒体报道,从12月开始一直到春节前,人社部等十二部门将在全国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欠薪单位将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今后在招投标、融资、市场准入,甚至负责人出行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
本次检查,加大了对欠薪失信的惩戒力度,配合新出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报酬,或引发群体极端事件的,列入“黑名单”。人社部劳动监察局局长王程表示,这意味着欠薪企业今后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将面临包括发改委、人民银行等30个部门的联合惩戒,从政府资金支持、招投标,到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甚至出行乘坐高铁一等座都将受限。
王程还表示,实施30个以上的措施,比如一个建筑企业(拖欠工资),将来市场准入要受影响,不得准入;贷款,不得贷款;负责人要乘坐高等交通工具,也不允许。
此外,为应对项目层层分包、转包导致欠薪的情况,“黑名单”管理办法专门单独列出一条:“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欠薪的,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个人,也将一并列入‘黑名单’”。
发表时间:[ 2017/12/5 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