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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拟在10大领域 实施重点信用工程


近日,经由广东省广州市信用办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研究编制的《广州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获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2016年6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北京市海淀区等32个城市(城区)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城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州市获批成为全国第二批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将于2017年上半年对各创建城市进行中期评估,于2018年上半年组织验收。


广州市制定出台的《实施方案》提出,以打造“信用广州”为总目标,按照“规定动作出经验,自选动作创特色”的要求,2017年底前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经验、做出示范。


其中包括重点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市场监管体系、诚信文化等五大工作任务;加强政府、司法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六大信用主体诚信建设,2017年5月底前,实现存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公示。2017年底前,广州市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重点人群信用档案覆盖率分别达到75%、90%、100%;在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金融、知识产权、工程建设、节能环保、电子商务、中小微企业、农村信用等10大领域实施重点信用工程,以点带面,推进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取得突破。


发表时间:[ 2017/3/21 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