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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规范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使用和管理
央广网贵阳12月9日消息(记者周强 王珩)贵州省制定出台《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规则(试行)》和《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2015版)》。按照规定,今后参与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等行为的企业,将会被各级国家机关录入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核实企业信用状况。
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涉及工商、发改委、科技、经济和信息化等全省49类国家机关共408项征集信息,分为基本信息、优良信息、失信信息等三类。据贵州省工商局市场诚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以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涉及信贷、担保、融资等金融活动;申请办理资质评定、项目审批、用地审批、申报、升级、验证、免检(审)、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事项;以及获得荣誉称号、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前,将会被各级国家机关录入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核实企业信用状况,无违法、失信记录的将被优先考虑。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将被依法予以限制。
另外,贵州省各级国家机关征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公共信用信息,参照征集目录和规则,纳入信息平台统一管理;目前未纳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暂时按照“企业名称和工商注册登记号”作为数据对比条件进行归集和整合。
发表时间:[ 2015/12/10 10:1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