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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研讨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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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马芸菲报道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亚洲作为全球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深化区域合作的重点方向。”在11月18日召开的亚洲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研讨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副司长李聚合表示。
    在2014年国家发布实施了《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2014-2020年)》之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始牵头中国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并实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今年10月1日已经在企业注册登记领域实施,年底前将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其他各类组织注册登记领域全面实施,并开通了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加快国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的同时,李聚合表示,愿意与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国际组织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不断推进亚洲信用体系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共同发展。
    在研讨会上,如何让亚洲国家在构建信用体系上达成共识,进行政府、行业、评级机构等多层面的合作成为受关注和探讨的热点。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章政认为,今日的亚洲已经今非昔比,贸易、资本往来都更加自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亚洲国家之间需要打破长期以来的分化,构建更加稳定可靠的信用基础,创造长期共赢发展的机制,拥有属于亚洲自己的信用体系,并更多地开展引领未来信用发展的专业活动。
    从现实角度出发,我国近两年提出了“一带一路”建设,这一宏图更加需要亚洲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驾护航”。“当然,‘一带一路’给信用产业带来发展机遇,那些直接参与企业服务的信用评级机构将直接获益,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产业也随之繁荣。但值得关注的是,‘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大多是发展中国家,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而目前国内的信用体系建设也还在起步阶段,是否能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为‘一带一路’建设降低风险,提供更好的服务是目前整个行业面临的挑战。”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消费经济学理事陈新年表示。
    2000年5月4日,在亚洲发展年会的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上,《清迈协议》签订。该协议被大公国际信用评级集团副总裁宋红光看作是亚洲信用体系建设的开端。这一协议把亚洲区域一体化评级作为亚洲债券市场的首选目标。旨在实现各国评级机构互认、建立亚洲地区性的评级机构、立足亚洲建立全球化的信息评级机构,为亚洲资本走向世界提供评级服务。
    宋红光表示,这些目标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障碍:“首先,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通过各国评级机构互认,实现亚洲评级信息的一致性、可比性和流动性的目标行不通。原因是各国政治制度、经济环境和盈利能力决定了其信用风险形成的特殊性和国家间信用风险的机理性差异,仅靠评级机构互认还远远不够;其次,建立亚洲地区性的评级机构也比较困难,因为政府只能扮演推动者的角色,扮演‘主角’的各国评级机构难以在自身利益和发展目标等关键问题上达成一致。所以,建立亚洲信用体系依然任重道远。”

    2012年10月,中国、美国和俄罗斯的评级机构共同宣布发起成立一个非主权国际评级机构——世界信用评级集团,致力于建立统一的国际评级标准,向世界提供公正的评级信息;2013年,李克强总理在第16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提出,打造亚洲货币稳定体系、亚洲信用体系和亚洲投融资合作体系;2014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发布;2015年亚洲信用体系建设再次受到政府、行业和学界的热议。事实上,打造亚洲信用体系的步伐从未停止,未来的“信用亚洲”值得期待。

发表时间:[ 2015/11/25 9:1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