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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诚信社会需政府率先垂范
最近,沈阳市政府提出建设“信用沈阳”,要求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率先“打样”,清理整治各种失信行为。从今年起将“信用”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并在全市举办“诚信区”、“诚信政府部门”、“诚信公务员”评选活动。(10月27日沈阳日报)
杭州此举,值得称道。信用的缺失,今天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的一个公害,渗透到我们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乃至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仅仅我国企业因信用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有6000亿元。失信之所以泛滥成灾,原因固有种种,但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就是作为社会诚信核心的政府诚信,在不少地方出了问题。除了一些公共事件发生后的瞒报、推诿责任等不诚信行为,对政府公信力的漠视,更经常、大量地体现在一些政府官员的“日常行为”中。
比如招不到商引不到资的时候,小商薄资都多多益善,千方百计请来,满面春风接待,迫不及待签约,而一旦另有了什么新欢,则立马翻脸不认人,要把先前的投资者一脚踢开。在一些地方政府的眼中,法制只是墙上的标语,信用只是嘴上的口号;“有奶便是娘”才是真格的。脑子里是这样的“思维定势”,于是“一阔脸就变”就必然成为其“行为模式”。
一些地方政府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违法行政等伤害、践踏信用的现象,屡见不鲜。近些年“民告官”案件大幅增长,有些地方政府部门败诉率高达50%以上。在这些败诉案件中,有很大一部份是政府失信引起的。政府因失信而败诉,乃是理所当然。但是政府总是输官司,又怎能令人释怀,因为这不仅损害了政府形象,更凸现了政府法治精神的缺失。
这个现象也再次警示我们,行政权力是最动态的、最容易被滥用的一项国家权力。如何制约和规范行政权力,促使政府依法行政,是打造法治政府的必由之路。公信力是以社会管理为己任的政府的生命线,也是“诚信政府”的核心。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核心,沈阳市政府提出建设“信用沈阳”,要求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率先垂范,清理整治失信行为,值得借鉴。 ( 奚旭初 )
发表时间:[ 2015/1/26 16: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