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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政逾14亿支持“彩虹”重灾区救灾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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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颖川通讯员/岳才轩)受强台风“彩虹”影响,湛江等粤西地区出现严重暴雨洪涝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笔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按照省委、省政府指示,省财政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订支持灾区救灾复产重建资金安排的一揽子方案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先后安排湛江等重灾区应急及救灾复产重建资金共约14.1亿元,支持台风“彩虹”重灾地区救灾复产重建。

据悉,本次安排的救灾复产重建资金,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将救灾应急、灾民生活救助、基础设施修复、灾毁农田修复、农林渔复产、灾毁教育设施修复、灾毁(损)企业复产、其他救助等八项作为重点扶持范围,其中,安排救灾应急支出资金4.92亿元、灾民生活救助资金8000万元、基础设施修复资金3.18亿元、灾毁基本农田垦复省级补助资金5000万元、农林渔行业救灾复产3.34亿元、教育灾毁设施修复资金3100万元、灾毁(损)企业复产贷款贴息资金1亿元、卫生计生口灾害救助资金500万元。

省财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此次各地受灾实际情况不一致,需财政支持的重点各有不同,明确受灾市、县可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地方在落实好重点救灾项目资金后,其余可调剂使用,但只能用于救灾,不得挪作他用。同时,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加强对救灾复产资金的审计监督及财经纪律监督,确保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发表时间:[ 2015/11/2 9:5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