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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省低碳发展基金拟安排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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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谢庆裕)政府在碳交易配额有偿发放中获得的收入,将成为反哺企业低碳工作的来源之一。26日,省发改委、省财厅发出《关于2015年首期省低碳发展基金安排计划的公示》,当中透露省财政拟安排首期省低碳发展基金1亿元,经过遴选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及意向托管银行后,拟下达给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将作为受托管理机构。此次公示时间至本月31日。

在欧盟等国外成熟的碳市场,其碳交易有偿配额发放收入大多用回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借鉴这一经验,我省低碳发展基金将主要用于支持控排企业开展节能减碳工作,大力培育碳金融市场,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低碳发展领域,未来还拟通过与其他机构联合设立若干子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实现基金的滚动发展和循环利用。

省发改委在公示中介绍,为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我省低碳发展工作领域,探索财政资金市场化运作长效机制,根据省领导的批示,省财政预算安排6亿元设立省低碳发展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收入。

据悉,我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组织10次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工作,共发放有偿配额1486万吨,累计收入约7.73亿元归入省财政。由于2013年和2014年碳排放权有偿使用费和交易出让金均未列入年初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计划,这两年的配额有偿发放收入(约7.4亿元)已作为超收收入按新《预算法》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统筹使用。

公示还透露,今后将视基金运行情况及有偿发放收入到位情况再逐年逐笔安排省低碳发展基金。

发表时间:[ 2015/10/29 9:3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