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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助推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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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梦雨

南岭以南,这里素朴也繁华,川流不息,络绎不绝;南海之滨,这里裹挟着时代的潮流,纵横交错,匆匆向前。都说深化改革看广东,广东省也深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前提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

夯实基础 加强统筹

 搭建信用体系基本框架

率先在全国推行商事制度改革;率先出台信用地方性法规,开启地方信用立法先河;率先出台省级信用建设专项规划;率先实行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说起广东省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敢为人先的尝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如数家珍。

据了解,为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2年8月广东省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58个省直和中央驻粤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因机构改革等原因,现并撤为55个单位)的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出台了《广东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方案》,明确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职责分工和工作安排。同时,每年依据年度工作要点开展考核,推动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市抓好工作落实。

“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由省、市两级负责建设,并且互通共享。”这位负责人介绍说,2015年3月底初步建成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搭建了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基础数据库。目前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归集了33个部门154类8000多万条数据。广州、深圳、珠海、惠州等12个地市的系统平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此外,开通运行“信用广东网”,目前网站可以查询到全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12类重点人群信用信息,网站日查询量已达7万多次。

在信用标准规范体系方面,广东省先后印发了《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分类规范》《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编码规范》《广东省公共信用数据归集工作规程》,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分类、编码、数据元等以及责任要求。

为了更好地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广东省启动部门公共信用信息记录清单编制工作。选取省商务厅、工商局、粮食局等部门开展公共信用信息记录清单编制试点工作,明确信息的具体项目及其名称、内容、更新周期、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形成统一的记录格式,扎实做好公共信用记录基础工作。

试点先行 跨区合作

 探索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今年,‘诚信岛’探索引入了‘诚信店’管理模式。”当记者还在疑问何为“诚信岛”“诚信店”时,这位负责人解释道,珠海市横琴新区在3月15日推出首批“诚信店”,探索实施先行赔付、小额消费争议仲裁等措施,着力构建立体化、多元化、诚信化的消费维权体系。

“考虑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统工程的复杂性,我们决定先行开展试点探索,为全面推开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累经验。”这位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2012年,广东省选择广州、珠海、汕头、惠州、云浮、顺德6个城市作为试点地区,在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政务诚信建设等方面进行试点;选择信贷和地税作为试点行业,在行业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同时要求各地级以上市选择1~2个县(市、区)和行业开展试点。2014年9月继续深化试点,明确要求试点地区以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应用、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为重点;试点行业以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健全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市场退出和行业禁入制度为重点,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及薄弱环节进行探索。

广东省充分发挥地域优势,注重推动开展省内、跨省区以及港澳信用合作。“在深莞惠经济圈,失信企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将不再行得通,严重失信的企业还将被联合曝光,逐步形成‘一市失信、五市受限’局面。”这位负责人介绍道,在今年年初,深圳、东莞、惠州及河源、汕尾五市签署信用合作备忘录,建立企业信用互认机制,通过基本信息无偿查询,最大限度实现区域间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区域信息通报与共享联动机制。

此外,广东省还形成了广佛肇(广州、佛山、肇庆)、珠中江(珠海、中山、江门)等区域信用合作体系。

同时,广东省加强跨省区信用合作。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突破地域限制,成为全国首个对接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地级市信息系统,并与浙江、湖南、重庆、福建、黑龙江、辽宁、成都等省市合作实行信用信息联网查询。

广东省还探索开展与港澳台的信用合作。深圳与香港等地区合作实行信用信息联网查询;珠海市横琴新区消协与澳门消委会签订合作协议,在横琴的诚信店品牌建设、异地消费维权、消费品检测、消费维权信息共享等方面展开密切合作。

注重应用 培育市场

提高社会主体信用意识

“很方便,办好资料等就可以,不需要来回跑腿。”发出这样感慨的是罗伟鹏,来自广东省一家影视科技公司。他在9月1日广东省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第一个领到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谈及注重结合重点领域改革,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时,这位负责人表示,除先行全面推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外,广东省还坚持宽进与严管结合,改“年检验照”为“年度报告”,改“巡查”为“抽查”,全面推开企业信息公示,实施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强化“黑名单”应用,完善企业信用约束机制,体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对企业而言,诚信是黄金资产,对信用等级不同的企业实施分类管理。”这位负责人说,广东省税务部门联合金融机构启动“税融通”项目,推动纳税信用与商业信用融合,探索引入“社会化”机制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开展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及诚信纳税承诺制度建设,根据纳税人纳税信用以及缴纳税款情况,向诚信纳税人提供相关的融资产品及金融服务,今年1月~9月已累计对2955户纳税信用守信纳税人进行融资授信,累计发放贷款61.98亿元。

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逐步增强各类社会主体信用意识。广东省改革信贷市场信用评级管理方式,从偏重于事前认可资质,向着重进行事后监测和信息披露转变。目前,已备案评级机构15家,征信机构4家,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档案39.7万个。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与融资性担保公司(两类机构)信用评级,为金融监管部门分类监管提供重要参考。同时,扎实推动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县域综合征信中心建设,截至2015年9月末,全省已建成市级征信中心6个,县级征信中心52个,粤东西北地区的云浮、梅州、河源市实现县级征信中心100%覆盖。

“良好的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是每个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成员立足于社会的必要条件。”这位负责人感叹道,下一步广东省将着力推进以下四方面重点工作:加快建成覆盖全省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着力建设完善省级系统平台,推动地市平台、省级平台以及“信用中国”网站的对接。推进信用标准建设,按照国家部署推动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组织编制记录清单和应用清单,修订完善信用信息目录。推动出台《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和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业务规程。加强信用信息应用,落实信用承诺制度,探索推广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健全完善“黑名单”制度,扩大联合惩戒机制共建范围。

发表时间:[ 2015/10/23 10:06:33 ]